热点点击
日志 - 日历
2008 9.7 Sun
 123456
78910111213
14151617181920
21222324252627
282930    
«» 2008 - 9 «»
搜索BLOG文章
博客基本信息
用户名: wenzhouxinwen
等级: 幼儿园娃娃
在线时间: 225 分钟
日志总数: 15
评论数量: 5
访问次数: 35938
建立时间: 2007-08-25
最新访问

XML RSS 2.0 WAP
我的日志
男人被强奸呼唤法律的完善2007-08-27
做人难啊;做男人.....看到下边这篇新闻,真为这位老兄委屈,呵呵,那人被强奸!
来源:南方都市报

  日前,在云南昆明发生了一件“稀罕事”。男青年王某屡屡遭到丈母娘的性侵犯,最后忍无可忍,向有关执法部门求助,却遭遇到了无法可依的尴尬,王某下决心控告丈母娘强奸自己时,不但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,反而被弄得“里外不是人”(据《工人日报》7月12日报道)。 

  为什么王某状告自己被强奸,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?笔者看来,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现行法律没有相关规定。在我国《刑法》中关于强奸罪是这样规定的(第236条)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……没有女人强奸男人的法律条文。也就是说即使女人强制猥亵男人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。强奸罪只针对男性,从不针对女性。强奸罪的侵害对象法定是女性,而非男性。

  近年来,男性对女性进行性骚扰的新闻耳边不绝,人们对此关注的同时,更多的是同情被性骚扰的女性,对进行性骚扰的男性,多是嗤之以鼻的态度。前不久,北京市开庭审理的全国首例性骚扰案,因为有对女性保护的相关的法律法规,从而法院才有受理的依据。相比之下,男性如果被女性进行性骚扰或者强奸,那么绝少得到人们的同情,因为在人们的习惯思维中,男人和女人站在一起,女人一般处在弱势的位置上。也许正因为如此,我国的法律中至今没有处罚女人强奸男人的法律条文。 

  男人状告自己被强奸,却遭遇法律的无奈。这暴露出我们法律的不完善之处。近年来,从偶有发生到时有发生的男人被女人猥亵、强奸和极个别恶妇骗奸未成年人的个案来看,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,才造成男人欲状告自己被强奸却无处申冤的现象,还使得那些骗奸少年的恶妇逍遥法外。 

  现实社会中,我们主张男女平等,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。虽然,制定惩处男人强奸女人的法律条文是对女性的保护,但是,我们也不能忽视遭到女人性侵害的男人的合法利益。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,应当制定切实保护男性公民遭受性侵害后的相关法律,保障男性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
原创文章如转载,请注明:转载自维我心上 [ http://weiwei521.blog.zj.com/ ]
本文链接地址:http://weiwei521.blog.zj.com/blog/d-151537.html

TAG: 男人 性骚扰
相关文章
文章评论0条回复
给文章评分
评分: -5 -3 -1 - +1 +3 +5
我来说两句
认证码*   看不清,就点我! 输入四位字母或数字
(您还没有登录,登录发表)
粗体 斜体 下划线 插入url链接 飞行字 移动字